(董事会办公室报道)2016年9月12日,新光圆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岭后千岛湖皇冠假日酒店召开。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为7名,所持股份总数为1,002,190,345股,占公司截至2016年9月7日股票交易结束时股份总数的71.2688%。其中: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02,188,2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68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9,8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共15项议案。
本次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获得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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