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部报道)2016年7月19日,公司在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288号凯宾斯基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赵丙贤因工作原因无法参会,委托董事周晓光女士代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光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的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制定公司201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60,461,127.31元。
三、《关于2016年度公司融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办理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时,向金融机构、控股股东等办理借款,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融资业务授权。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七、《关于修订公司<敏感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九、《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十五、《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敏感信息部门人员及其配偶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七、《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八、《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九、《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二、《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十三、《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二十五、《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二十六、《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二十七、《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二十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二十九、《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七、十九、二十、二十一和二十四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四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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